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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16/2019-03175 分类: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9-01-29
名称: 重磅!治理交通建设领域违规“挂证”,湖南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文号 :    
重磅!治理交通建设领域违规“挂证”,湖南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2019-01-29           来源: 湖南交通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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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公路水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交通建设领域“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对象和内容
整治对象

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持有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一、二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等;持有非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监理员、造价员、助理试验检测员等;持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如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等。

整治内容

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

(2019年1月至2019年2月28底)

全省按“分级负责、分级汇总、统一报省”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应指导和监督在湖南省从业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企业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全面排查

(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底)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可根据上一阶段的情况按职责分工自行制定排查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各责任单位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排查主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是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二是利用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监管信息平台和公安、社保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并认定。

处罚措施

对本次排查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由省厅统一进行如下处罚:

1.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2.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实施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积极会同公安、网监等主管部门,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依法从严查处

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路水运监理、检测、造价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快捷办理各项注销、注册等手续,确保整治期间各项注册工作有序进行。

强化信息公开

各责任单位应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在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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